发布日期: 2026年07月0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江西省财政监督条例》《江西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通知》(赣财监〔2026〕9号)等要求,市财政局决定开展2026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时间
检查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至2026年10月15日结束。
二、会计监督检查单位名单
共青团鹰潭市委、民盟鹰潭市委会、鹰潭市生态环境局、鹰潭市信江生态环境局、鹰潭市统计局、鹰潭市工商业联合会、鹰潭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鹰潭市融媒体中心、鹰潭市粮油购销有限公司、鹰潭市妇幼保健医院、月湖区慈善会、贵溪市慈善会、余江区慈善会
三、检查目的
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检查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和预算管理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水平。
四、检查重点内容、范围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
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以及过紧日子情况。重点关注行政事业单位合同履约、承诺兑现等履约践诺情况。重点检查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会计制度。
(二)公司、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
重点关注收入、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商誉、会计估计等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建立和执行等情况。重点检查虚构经济业务、虚增利润粉饰报表、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利用估值、判断等方式滥用会计准则等违法行为。
(三)慈善组织、行业协会商会等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
重点关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执行情况、慈善组织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行业协会商会财务会计管理情况等。重点检查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会计制度,严厉打击私设会计账簿、伪造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报告等违法行为。发现重大问题线索的,及时移交有关部门。
检查期间,欢迎以署名信、实名电话或面谈的方式向检查组反映有关情况,提供检查线索。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检查人员的执法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举报电话:0701-643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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