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通报


发布日期: 2026年04月13日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秩序,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切实增强各参与主体的法律意识与责任意识,有效遏制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现将我市2026年第一批政府采购领域典型违法违规案例通报如下。

一、案例名称:政府采购中供应商围标、串标

二、基本案情

1.案件来源:鹰潭市审计局移送线索

2.项目名称:2023年“全国学子嘉游赣 奇绝鹰潭探索之旅”活动采购项目

3.案件详情:鹰潭市财政局对审计部门2025年移送线索调查核实后,发现2023年“全国学子嘉游赣 奇绝鹰潭探索之旅”活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TMH2023-0712-594YT)中存在供应商违法违规问题。南昌云松文旅有限责任公司与江西广电数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该项目采购活动中委托同一家第三方公司制作上传标书,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和MAC地址完全一致,其中南昌云松文旅有限责任公司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上述行为构成恶意串通情形。

三、处理结果

2026年2月,鹰潭市财政局依法对涉案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及相关处理决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江西省财政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对南昌云松文旅有限责任公司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六的罚款(942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年;

2.鉴于案件处理过程中,江西广电数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积极配合调查,主动交代违法事实,符合《江西省财政部门不予、减轻、从轻和从重行政处罚适用规则》第十二条第(五)项“积极配合财政部门调查并提供证据材料”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江西省财政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及《江西省财政部门不予、减轻、从轻和从重行政处罚适用规则》第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对江西广电数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7850元)。

以上案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严重扰乱了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环境。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必须保持投标行为的独立性与竞争性,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标书、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等行为均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当前政府采购项目开、评标过程中,通过实时比对文件创建标识码、制作机器码、IP地址等,已能够有效识别此类隐蔽的串通行为。各供应商要以案为鉴,严守法规,诚信经营,共同维护好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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