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6年01月23日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切实减轻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负担,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统一部署,我市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作为一项重要的惠民举措,市财政局将切实履行职责,全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补贴对象明确,精准聚焦照护需求
本项目面向居住在我市、经统一评估为中度以上失能(含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不纳入本次补贴范围。
补贴方式创新,电子消费券便捷抵扣
补贴资金将通过“民政通”平台,以电子消费券形式按月发放。电子消费券可用于抵扣符合规定的居家上门、社区养老及机构养老服务的个人自付费用。具体抵扣规则为:接受长期入住机构、“喘息”服务、日间托养服务的,抵扣比例为40%;接受居家上门服务的,抵扣比例为50%。每月最高抵扣额度为800元,根据国家政策适时调整。
对于已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老年人,其符合本次补贴范围的费用,在扣除长期护理保险支付部分后,个人自付部分可继续使用电子消费券按规定比例抵扣。
申请渠道畅通,线上为主线下辅助
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或其代办人,可通过“民政通”APP或微信小程序进行线上自愿申请。对于不便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各区(市)民政部门将提供线下协助申请服务。
财政履职尽责,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作为资金保障与监管部门,市财政局将坚决落实省定资金分担要求,足额安排并及时拨付本级应承担补贴资金。同时,将加强与民政部门的协同配合,严格执行资金结算审核程序,强化对补贴资金使用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财政资金精准发放、专款专用,让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提升我市失能老年人的获得感与幸福感。
(信息来源:社保科)